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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委婉的向公司要劳动合同
一般来讲劳动合同签订后应一式三份,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在鉴证劳动合同时,鉴证部门留存一份。因各地的情况不一样,签订劳动合同的份数应根据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行政部门的要求来确定,至少要保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当事人各有一份。
法律分析
用人单位违反相关规定,劳动者应向有管辖权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合同只签一份是否合理劳动合同需双方各持一份,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补签一份劳动合同。合同应是一式两份甚至多份,签订一式一份的合同,如一方对合同进行改动,另外一方很难维权,因而极易引起纠纷,公司只签了一份劳动合同,只要劳动合同符合相关法律的规定,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订立了就有效,劳动者有权利要求单位提供一份给劳动者,如果公司拒不提供,劳动者可以反馈的当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提供一份劳动合同给劳动者,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综上所述,是关于公司劳动合同只有一份吗的相关规定,当劳动关系要确定时,签订的劳动合同,还是依法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各自保留一份比较好,对于双方来说这是维权的证据,这可是有力的维权证据,因此劳动者不能轻易把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保管,在近几年中劳动者的法律意识也在不断的提高,也会在入职新公司后要求与对方签订劳动合同,那么也需要在劳动合同中规定双方的具体行为,并且也要写明劳动合同的具体期限,在双方签订完劳动合同后,合同也需要一式两份,并交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处进行留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入职合同怎么签
1、签订公司入职合同、协议等应先由员工签字,单位统一盖章,禁止空白合同、协议盖章。2、公司入职合同应在新员工报到当日签订,最迟不得超过5日。3、签公司入职合同,合同上会写明试用期和转正时间,以及合同年限。4、签约单位的合法性。
在大家的求职过程中需要经历从实习期到转正成为公司的正式员工,而在这个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一个问题就是在入职时签订公司入职合同。有时候,由于缺乏一定常识或是因为签订入职合同的经验不足,导致签订合同出现问题,后期可能会给劳动者造成较大的损失。那么,公司入职合同怎么签呢?下面将作一定介绍。
一、公司入职合同应该怎么签?
1、签订公司入职合同、协议等应先由员工签字,单位统一盖章,禁止空白合同、协议盖章。
2、公司入职合同应在新员工报到当日签订,最迟不得超过5日。在签订公司入职合同的同时还需签订《保密协议》、《个人信息授权书》。
3、签公司入职合同,合同上会写明试用期和转正时间,以及合同年限。如果是正规公司的话合同应该都是法务审好的固定合同,主要看看岗位职责、工作地点和工资就行,确认一下五险一金的缴纳基数,试用期工资不能少于转正后的80%,这是法律规定,确认好了就行。不要签几年内离职就要赔公司多少钱的合同,这种合同是违法的,也损害自己权益。
4、签约单位的合法性。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仔细查看企业是否经过工商部门登记以及企业注册的有效期限。否则,所签订的劳动合同是一份无效合同。
5、劳动合同应依法订立。只有主体和法、内容合法、形式合法、程序合法的劳动合同才能产生法律效力。不合法的劳动合同,属于无效合同,不受法律承认和保护。
6、合同双方地位的平等性。在劳动合同订立的过程中,劳动者与企业之间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只有做到地位平等,才能使所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公正性。
7、合同的订立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劳动合同都有一定的期限,而且劳动关系非常复杂,涉及诸多内容。采取书面形式是权利义务明确具体,有利于合同的履行。一旦发生争议,也有据可查,便于争议的解决。
8、合同的具体性。劳动合同字句要准确、清楚、完整、明白易懂,不能用缩写、替代或含糊的文字表达,否则就可能在劳动执行过程中产生误解或曲解,从而带来不必要的争议,给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造成损失,也为合同争议的处理带来困难。
9、在不能肯定你工作的公司各方面都比较符合你的要求的情况,尽量一年一签。
二、签订公司入职合同时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查明必备条款:
(1)了解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了解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以防止日后用人单位不合理地调岗和变更工作地点。
(3)了解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确保自己定额内以及定额外的劳动均可获得法定对价。
(4)了解劳动报酬及社会保险,防止日后在劳动报酬、休假工资、经济补偿金基数计算等方面,陷入举证不利。
(5)了解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对已有或潜在人身危险及风险有足够把握。
(6)了解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2、看清劳动纪律: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何谓“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法律法规均未出具体规定和细化,而是要求用人单位在企业规章制度中加以明确和界定。因此,不同的用人单位对“严重违纪”的界定多多少少会存在不同,尤其是一些特殊行业或企业,往往对内部员工存在一些特殊的行业或企业要求。因此,劳动者在准备好迈入一家新的用人单位之前,首先应对其纪律要求有清晰、明确的认识。很多劳动者对劳动合同以及相关附件的签收较为程序化,只履行程序,不知晓内容之后,莫名其妙背负上了“违纪”之名,极为被动。
3、要签书面合同,并且要求保留一份合同。
现在有些单位用人很不规范,不愿意与职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想以此逃避一些责任,也有的单位领导图省事。这是对劳动者极不负责的行为。劳动者有权要求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合同。这样,如果发生劳动纠纷、争议,就有法律依据。试用期内也要签合同。这一点往往被劳动者所忽略,有些单位为了逃避责任,在试用期内,往往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一旦试用期满,就找种种借口辞退员工。这种方法对用工单位来说,省事又省钱,可以不对劳动者负任何责任。在签订劳动合同时,要多听、多想、多看(参看别人的合同),避免签“口头合同”、“不全合同”、“模糊合同”、“单方合同”以及一些危险性行业用人单位与员工签订的“工伤概不负责”的生死合同。
综上所述,关于公司入职合同怎么签,在签订合同时,首先是必须签订书面合同,其次劳动者不应该仅是走一个程序就好,而是需要仔细查看公司入职合同的各项条款,尤其是与自己切身利益实际相关的,例如薪酬、休假、岗位职责以及五险一金等,同时也应该注意公司纪律、工作地点等,以防止日后自己合理利益受损。
签入职合同要问清楚的问题
我们都知道,我国的劳动人民是受法律的保护的,不管是谁都不能随意的损害我们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在一入职的时候就会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上面就会清楚的记载着我们的权利与义务,这是劳动关系的直接证明。那么签署入职合同需要注意什么问题?下面就让小编为大家详细的讲解。
签署入职合同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1、签订合同时,劳动者首先要弄清单位的基本情况,要判断是否是合法企业,它的法人代表姓名、单位地址、电话要知道,这些信息可以通过上网查询工商登记信息获取,同时,要求将这些内容明确写在合同中。
2、劳动者要弄清自己的具体工作,并在合同中表明工作的内容和具体地点。
案例之一:张某家住北京海淀区四季青桥附近,她到离家很近的一个连锁超市应聘就职。过了一段时间,公司将她调到远郊大兴的连锁店工作,因而产生纠纷。因合同上只写了张某要在北京工作,使这起劳动争议案的焦点是合同约定的工作具体地点不详,导致败诉。
案例之二:赵某应聘某汽车厂担任总装调试工,这是技术活儿,工资较高;后来,企业将他调到一个非技术的低薪岗位,他不愿干,与企业发生劳动争议后,合同上写的是担任“操作工”,这是一个范畴很广的工种,没有明确具体的工作性质,导致争议败诉。
3、劳动报酬要定清楚,避免口头约定。如标准工资是多少?有没有奖金?奖金是根据什么标准发放的?这些数据一定要在合同中体现,不要轻信老板的口头承诺。案例:小李到一家私企工作,合同上的工资是每月一千多元,老板承诺他每月能拿到两千多元的工资。工作几个月后,小李拿到的还是每月一千多元,因而产生纠纷。最后,因老板口说无凭,小李没有得到他希望的报酬。
4、关于试用期的问题要特别注意。法律规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仅约定试用期的合同是无效的,试用期结束就要求劳动者走人是耍赖;在试用期间,用人单位不得无理由解除劳动关系;除非劳动者不符合招聘条件,才能走人。
5、劳动报酬的支付方式与支付时间要明确,是现金还是通过银行支付到账户中。有的单位采取扣发员工一个月工资的方式拴住劳动者,这种行为不具有法定效力。如果劳动合同终止后,用人单位拒绝提供被扣发的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解决问题。
6、劳动者工作时间与工作条件要明确,有的劳动者为多挣钱,默认了企业要求严重超时的加班加点,这是违反劳动法的,现在越来越多的工资争议案就是因此而起。此外,工作的环境有毒有害,尤其是化学性的制革、制鞋行业企业,还有机械加工行业可能给工人带来的机械性伤害的工作环境,都要在合同中对环境危害可能造成的伤害明确表达出来。
7、社会保险约定。有的企业以“不办社保可以多领工资”的说法,来误导劳动者主动选择放弃社保。律师提醒劳动者:对于社保问题要有长远的考虑,工作时间越长,这个问题就越大,它涉及到养老的问题;一旦发生工伤意外等,最快速的解决方式是先通过劳动者购买的社会保险,快速选择走工伤保险补助的绿色通道救死扶伤。因而,有了社保就等于有了保障。
8、不要签空白合同。空白合同是指企业为应付检查,拿出空白合同,先让劳动者签名、按手印,走一个过场,劳动者也不拿合同当回事,有的合同甚至没有盖章。一旦发生劳动争议,这类合同是无效的,同时,劳动者的维权成本高昂。
9、有些合同约定了不合法的内容,如女职工不得结婚生育、因工负伤的“工伤自理”,要求劳动者签订生死契约等,这些条款在法律上无效,劳动者可以拒签。
10、劳动合同盖章后,劳动者本人和用人单位要各保管一份。劳动合同是发生劳动争议时,劳资双方可出具的最直接、最有效的法律凭证。在办理的工伤案件时,因劳动者手头没有劳动合同,在要求用人单位赔偿遭到拒绝的案例不在少数。有的企业在合同签订后,把两份合同都收走,发生争议时,劳动者手里没有合同,单位可以不承认有此人。
在什么情况下算是恶意欠薪罪?
恶意欠薪罪改为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是指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行为。
要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需要符合法律上对犯罪主体要件、犯罪主观方面、犯罪客体要件、犯罪客观方面、以及认定标准。
入职准备
1、人力中心向合格者发送《录用通知书》;
2、确认新员工报到日期,通知新员工在报到之前来公司明确报到需注意事项:所需资料、体检以及其他须知;
3、通知人事助理新员工报到日期,人事助理准备好新员工入职手续办理所需表单并负责依据《新员工入职通知单》内容落实各项工作:
--用人部门负责安排办公位,申领电脑、电话;
--行政办负责发放办公用品;
--信息组负责开通邮箱、帐号、调试电脑设备等。
--办理员工工号及出入登记打卡。
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告知的义务和入职审查的权利
从《劳动合同法》的以上规定可以看出,作为一家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从以下两个方面拥有义务和权利:
1、对本单位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具有告知义务。
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依法告知劳动者相关内容,如劳动者的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等。即使劳动者不提出要求也得主动告知。同时,还应积极采取书面方式保存告知行为的证据。
2、对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具有知情和审查的权利。
用人单位对劳动者也有知情权,即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如劳动者的年龄、性别、学历、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健康状况等。以上情况,需要劳动者提供有关的书面证明材料,用人单位同样应该好好保留、掌握和管理。
我们入职的时候一定要和公司签订相关的劳动合同,这样在我们的权利受到损害的时候,我们就可以拿出直接证据,但是在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我们一定要注意相关事项。了解更多的法律知识请上进行专业的咨询。